2010年5月1日 星期六

管治香港(二)

香港班土共唔可以成才,但係由公務員出身ge乜局長,司長亦唔好得去邊。

雖然唔少高官係所有AO,EO出身。入得政府都係千挑萬選之下ge人中才,本來係應該有Talent可以做好高官。不過事實證明,公務員出身ge所謂問責高官,不單做唔到野,大事又决定唔到,出去立法會唔係講錯野,就係俾人問多兩句就發脾氣,而最不知所謂係做人肉錄音機。

係英國,差唔多所有大臣,首相都係由民選國會議員出任。想做國會議員,就必須加入政黨地區分部工作,由幫手做地區政策研究,資料收集,探聽民意,選舉工程。無十年八年訓練,都唔洗發夢會有機會俾黨中央批准你去做國會大選候選人。就算俾你刷到Party Leader鞋,俾你出選;但係你無料到,自己係地方做唔到野,又無地方政績,試問又如何可以做到國會議員同大臣。

但係香港公務員出身ge所謂問責高官,佢地個十幾廿年係政府部門所受訓練,目的就只為去執行上層政策。雖然都有公務員都有係唔同部門去制定政策,不過係定政策過程中係以固有官僚程序去思考。因為唔依特定官僚規則與程序,到執行政策時出問題,影響到人,引起經濟損失,個官員就要負起責任。因為政府中所謂規則與程序係以以往經驗為依歸,以減少出錯為目標。所以政策唔係無新意,就係假大空,無牙力。搞完一場大龍鳳,都唔覺社會有乜改變。

到sell政策,人地十幾年訓練去係去sell自己政黨政策,爭取民心同選票,領自己可以上位成為議員,當然佢地係要向所以選民負責。而公務員上位係要刷鞋,拍好碼頭,好好地執行政策,而過程要小心翼翼,唔好犯大錯,再加上中共對你放心,做所謂乜屍長,局長就有希望。不過一做問責官員就死,因為本來只係向幾個上司負責,依家居然向幾百萬蟻民負責。一要開口sell 政策,唔係口窒窒怕左所謂群眾,就係擺一出官威,不屑向蟻民負責。